“我很奇怪,我消费了为什么就没有给我发票,只仅仅给了一张收据,而且这张收据还没有盖公章。”昨天,杭州的田先生向《市场导报》记者投诉称,自己因有一批书从北京托运过来,结果去领的时候却发现没有发票,更让他惊讶的是,这样的“收据”还大行其道。
田先生告诉导报记者,9月3日他打电话询问北京方面自己所订购的书籍是否已经发货,当时他被告知早在8月23日就已经发货,正常的话2天后就可以到杭州。
于是田先生匆匆赶到杭州城站火车站,询问之后又赶到位于解放路口的一处仓库,又被告知应在清泰立交桥下的提货点提取货物。倒腾了半天的田先生有些不耐烦,为什么同是属于铁路部门的,却不能告诉一个准确的答案。
而他生气的事情还在后面。托运方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收取保管费,理由是延期提货。由于没接到任何要求提货的电话,田先生就一直等着。
他告诉导报记者,既然没有电话要求提货,怎么会要保管费的呢?“而且也不知道这个保管费是怎么收取的,按什么标准收取的。”田先生说,按照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将收费标准张贴,这样才算是告知了消费者。
更为让他诧异的是,当他索要发票时,中铁快运的服务员则告知没有,仅仅给了田先生一张没有公章的收据。田先生质疑中铁快运涉嫌偷税。
中铁快运杭州公司让导报记者拨打杭州城站火车站的值班经理电话,但昨天下午一直无法拨通。
杭州市财政(地税)局12366投诉举报中心431号客服人员给导报记者的答复是:财税部门对这些收据是认可的,这和能不能在单位报销是两码事。该客服人员表示,交通运输部门有特别规定。
导报记者向一些单位、公司的财务部门了解,部分财务人员表示,由于铁路及相关部门一直都不用正规发票,如果碰到这些收据也会给予报销。对于这样的说法,田先生表示,这无疑是助长了铁路及相关部门的行为。
中铁快运为什么只有收据没有发票,这样的行规是否合理合法?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黄悦波律师认为,这个涉及到财税制度的问题,但从理论上讲,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合理,需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