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消费者遭第三人侵害 经营者有过错方担责

[日期:2008-08-2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人身受到损害,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由经营者进行赔偿呢?日前,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遭第三人侵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该案不适用《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相关规定,判决肇事者赔偿消费者13万余元,经营者在40%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为何不能适用《消法》?酒店因何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案件回放
在KTV唱歌遭侵害致伤
    2007年3月19日晚,方某与朋友晓青等人在一娱乐中心KTV包厢唱歌。其间,晓青不慎将服务员的手机压坏,双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张某得知此事后,带领潘某等人赶到包厢,潘某持刀砍伤方某手臂。方某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疗费等1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方某构成8级伤残。
    今年3月1日,张某、潘某被安吉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4月25日,安吉县法院以两被告人共同故意伤害原告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作出有罪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对于伤害赔偿事宜,张某事后赔偿方某1.8万元。但方某向安吉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其在娱乐中心KTV包厢消费时遭受不法侵害,根据《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娱乐中心上级单位商贸大酒店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张某、潘某共同侵害其身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3被告连带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6万余元。
法院判决
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张某、潘某对方某的诉求没有异议。商贸大酒店辩称,酒店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即使要承担责任也应当是补充赔偿责任。
    安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致害,不能适用《消法》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条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损害,安全保障义务人如有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据此,安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潘某合计赔偿130627元。考察商贸大酒店在本案中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发生的能力和现实可能性,法院确定商贸大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控制在40%以内,即商贸大酒店在其中59451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可在承担责任后向被告张某、潘某追偿。
    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专家分析
担责与其是否尽责有关
“本案的焦点在于是否适用《消法》,如果适用《消法》,被告商贸大酒店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可在承担责任后向肇事者张某、潘某追偿。如果不适用《消法》,张某、潘某将负有主要赔偿责任。”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兴泉分析说,《消法》第7条表明,消费者在经营场所从事消费活动,经营者有责任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一旦消费者遭受侵害,经营者就构成侵权,应当按照侵权责任予以损害赔偿。然而,《消法》仅强调的是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承担的义务,没有规定经营者有保护消费者免受第三人侵害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造成侵权,可以适用《消法》;对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之外,由于其他因素介入而产生的侵权,则不能简单适用《消法》来判案。
    本案中,商贸大酒店负有怎样的责任?赵兴泉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经营者的消极不作为,往往构成对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有过错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的经营者商贸大酒店,未尽与其营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确定责任承担的范围时,应当视商贸大酒店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而定。此外,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补充赔偿责任,因实施加害行为的第三人属于最终责任人,所以经营者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中国政法大学合同法学副教授段志义持同样的观点,他说,对于消费者遭第三人侵害是否要经营者负责的问题,要看经营者是否尽到注意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是第三人的不法行为所造成,并非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造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与消费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商贸大酒店与第三人不构成共同侵权。但是,如果经营者视侵害事件不顾,或者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疏于管理造成第三人有机可乘,那么,经营者同样负有赔偿责任。
阅读:
录入:sx315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